第十一章 兔崽子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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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牧专程等到太阳完全落山后,才从一条偏僻小路悄悄回了村。
弓箭,毕竟是违禁品。
若是被双溪村的乡民们撞见后告发,那可是杀头的罪过。
好在这个时代没有路灯,夜晚时,偶尔会有老迈的野狼下山入村觅食,村民们早已习惯早早关门闭户。
泥泞的小道上,除了飞舞的蚊虫,再无其他活物。
“吱呀——”
李牧推开篱笆小院的门。
屋内,李采薇听到动静,推开窗子向外张望了一眼,似乎松了口气:“哥……你总算回来了。”
“怎么?今天又有人来家里闹事?”听出她语气中的异样,李牧挑眉问道。
“那倒没有。”李采薇摇了摇头,脸颊微微泛红:“只是天色这么晚了,山里又凶险,我怕你出了什么意外……”
原来这小妮子是在担心自己。
自从上次打跑了孙瞎子,消息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,双溪村里那些原本瞧不起兄妹俩的乡民,如今见了他们也满脸堆笑,客客气气。
就连李采薇对李牧的称呼,也从之前的“李牧”变成了“哥哥”。
还是那句话,这年头,安分守己没前途,拳头才是硬道理!
“下山时在溪边设了些陷阱,耽搁了点时间。”李牧随口解释着,将猎到的野兔和松鸡挂在墙上,“今天运气差了点,只弄到这点东西。”
这只野兔和松鸡加起来不过十斤左右,总共也卖不到一两银子,价值远不及前几天猎到的山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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