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10章 官商往来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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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守财忙道:“犬子愚钝,只是近日在钱庄帮忙,略识得几个字罢了。”

陈昂则适时上前一步,躬身行礼道:“回通判大人,小子不敢言见解。只是近日在钱庄帮忙,翻阅《大夏律》时,见其中《户律》、《杂律》诸篇,对钱庄、借贷、市舶等事规定甚详,心下好奇,便多读了几遍。”

要想在这个时代立足,必然要了解这个王朝的律法,至少做到不违法,最差也能自保。

他所说的这些律法,相当于现代的民法和金融相关法律,正是他之前的专业所在,学习起来得心应手,水到渠成。

吴通判听他这样说,倒是来了些兴趣,挑眉道:“哦?你还读《大夏律》?说来听听,都读了些什么?”

他语气中带着居高临下的好奇,显然并未真以为一个商贾之子能说出什么子丑寅卯,更何况他确实听说陈家这个三少爷是个痴傻。

陈昂像是遇到了难得的请教机会,开始“少年懵懂”般引经据典:“回大人,小子读到《户律·钱债》篇,规定凡私放钱债,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,年月虽多,不过一本一利,违者笞四十,余利追还主。”

“又见《杂律·市廛》篇,言及牙行、铺户不得欺行霸市、低进高出、虚估物价,违者杖六十,所得赃物入官……”

他语速平稳,吐字清晰,不仅引用了律条,连具体的刑罚和细则都说得一清二楚。这绝非简单“读过”便能做到的。

这是陈昂花了十几天功夫的成果,但在旁人看来,更像是精研了数年。

吴通判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,眼中的随意渐渐敛去,他没想到这少年竟真能说出些门道,而且似乎颇为熟练。

陈昂继续“感慨”道:“律法条文,皆是治国安邦之良策。小子只是觉得,经商营生,首重诚信,恪守律法乃是本分。”

“就如《户律》中亦明文,官吏若受财枉法,曲法处断,一尺杖一百,一匹加一等,十五匹则绞!甚至其上官失察,连坐减等,亦难免责罚。”

“可见朝廷法度森严,无论官商,皆需谨言慎行,否则一旦事发,悔之晚矣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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